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111423LL00100/2019-0-121 | 发文字号:文政发〔2019〕4号 |
发文机关:SA真人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时间:2019-07-23 |
标题:关于落实和承接市政府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
文政发〔2019〕4号
SA真人县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和承接市政府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吕政发〔2018〕19号)精神,我县需对应落实和承接市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共12项。
县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对取消的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对下放的事项,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确保接得住、用得好,实现平稳衔接。
落实和承接市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后,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山西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及时完成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编制完善“两单、两图”,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附件:SA真人府落实吕政发〔2018〕19号文件取消和承接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12项)
SA真人县人民政府
2019年1 月30日
附件
SA真人府落实吕政发〔2018〕19号文件取消和承接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12项)
序号 |
职权名称 |
子 项 |
职权类型 |
职权依据 |
行使主体 |
改革意见 |
备 注 |
1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1.装机5万千瓦(含)以下风电建设项目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 |
县环保局 |
承接 |
环评文件审批权由县环保局实施 |
2.工业固体废物整治及城镇垃圾处置利用项目(垃圾焚烧及发电项目除外) |
承接 |
||||||
3.输油、输气管网支线项目(除跨县市区管网外) |
承接 |
||||||
4.已进行了规划环评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内由设区市级审批的项目 |
承接 |
由山西SA真人经济开发区或县环保局实施 |
|||||
2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 |
县消防大队 |
承接 |
|
3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承接 |
||
4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
|
其他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 |
承接 |
||
5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
其他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承接 |
||
6 |
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
|
其他权力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第六条、第七条;《山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16〕55号 |
县经信局 |
承接 |
|
7 |
对营运客车类型的等级评定 |
|
行政确认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第二十四条 |
县交通局 |
取消 |
具体评定工作由受委托的承担客车类型等级评定工作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 |
8 |
放射诊疗许可 |
|
行政许可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
县卫计局 |
部分承接 |
承接CT机的许可权限等 |
9 |
再生育审批 |
|
行政许可 |
《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山西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晋卫发【2016】5号 |
县卫计局 |
承接 |
承接原市级保留的市直机关职工的再生育审批权 |
10 |
病残儿医学鉴定 |
|
行政确认 |
《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山西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晋人口发〔2004〕7号) |
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 |
承接 |
|
11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1.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非跨县(市)农业水利项目 |
行政许可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发【2015】11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部分建设项目选址审批权的通知》(第6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山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晋政发【2017】26号) |
县住建局 |
承接 |
|
2.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项目;进口液化天然气接受、储运设施:新建(含异地扩建)以外的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项目;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非跨设县(市)的输油管网及储油设施等项目;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非跨设县(市)的输气管网及分输站、压气站等设施项目;炼油:列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能源发展规划、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扩建炼油项目;变性燃料乙醇项目 |
承接 |
||||||
3.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 |
承接 |
||||||
4.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原材料项(铁矿、有色矿山开发项目;石化:新建乙烯项目。化工:新建对二甲苯(PX)项目、新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稀土:稀土深加工项目;黄金:采选矿项目)项目 |
承接 |
||||||
5.中小型主题公园项目 |
承接 |
||||||
12 |
燃气经营、燃气供气、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审批 |
1.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83号) 山西省住建厅《关于下放燃气经营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晋建城字【2014】273号) |
县住建局 |
承接 |
|
2.燃气供气站点许可证核发 |
《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十三、十四条 |
承接 |
|
SA真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印发